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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住宅建筑的几个临界高度

    2021-09-14    标签:清大东方 清大东方消防培训 文章来源:清大东方总校

    住宅建筑的几个临界高度21m、27m、33m、54m、100m在学习的过程中经常遇到,今天小编从防火角度给大家仔细的分析一下这几个临界高度,帮助大家掌握记忆。

     

    从建筑防火角度,住宅建筑的主要临界高度为21m、27m、33m、54m、100m,这种划分方式,主要是为了与原国家标准《建筑设计防火规范》GB 50016-2006和《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》GB 50045-1995中7层、9层、11层、18层的划分标准一致。住宅层高约3m,7层、9层、11层、18层的大约高度分别为21m、27m、33m、54m。它们的防火意义如下:

     

    21m:消防员从楼梯攀登的有利登高高度。消防员从楼梯攀登的有利登高高度一般不大于23m,超出21m的住宅建筑,需要适应加强防火措施。

     

    27m:住宅高层建筑的分界。高层建筑的设计,在防火上应立足于自防、自救,相对单多层建筑,无论是建筑构件、防火分区、安全疏散、灭火救援,还是保温装饰、消防设施等,高层建筑都有更高要求。建筑高度大于27m的住宅建筑,属于高层住宅建筑,其中,建筑高度大于27m且不大于54m的住宅建筑,属于二类高层住宅建筑。

     

    33m:当前消防救援能力的有效救援高度主要为 32m和52m,建筑高度超过32m(33m)的建筑,有更高的建筑防火要求。

     

    54m:一类高层住宅建筑。一类高层建筑发生火灾,疏散和扑救都很困难,容易造成大的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,无论是建筑防火还是消防设施,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。

     

    100m:是目前举高消防车的最大工作高度,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建筑,通常称为超高层建筑,现行规范提出了诸多加强性防火措施要求。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住宅建筑,属于超高层民用建筑。

     

    因此,诸多防火要求也和这几个数字相关,大家应该熟练掌握。

     

   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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